二手房交易的四大风险 四招教你避免买房风险

[发布时间:]2008-11-27 10:20:00 [作者]admin [人气]299

中介欺上瞒下赚取差价,房屋产权不明上市交易,卖双方马虎签约陷入房产纠纷……法律人士表示,在过去的一年中,以上三类事件引发的二手房官司最为普遍。除此之外,因为户口迁移以及贷款不成难退定金等房产纠纷也颇为常见。

     业内专家提醒二手房的买卖双方,价格因素固然重要,但中介陷阱、户籍问题、房屋权属等潜在问题更应引起重视。此外,买卖双方在进行交易时也要加强防范,签订买卖合同时更要谨慎,不要因为一时疏忽惹来麻烦官司。

     二手房买卖跟新房发售不同,存在很多不易察觉的隐患。对于大多数买家而言,房产中介设下的交易陷阱难以识破,房屋产权也很难理清头绪,而由于买卖双方自身因素造成的房产纠纷也相当常见。

     对于打算购买二手房,或已经处于交易阶段的置业者来讲,二手房买卖存在哪些风险呢?该怎样规避?记者采访了多位熟悉二手房买卖的业内人士,请专家为置业者指点一二。

风险一

联合卖家赚取差价

在买家、业主和中介机构这三方之中,中介对市场行情最为熟悉。一些操作不规范的中介公司会利用业主和买房者的“信息不对称”,对买卖双方设下陷阱。业内人士李先生认为,与业主“合谋”高价卖房,从中赚取差价,是禅城一些不法中介惯用的伎俩。
这种做法,通常是在房子挂牌出让之前,中介与业主签订协议,约定一个成交价,如果卖出更高的价钱,多出部分全部归中介所有。在交易行情高涨时,中介公司可以将房屋顺利出手以赚取买卖差价;在交易行情低迷时,中介公司则会以无法成交为理由终止合同。

风险二

设置不平等条款

一些不法中介与购房人玩弄文字游戏,签订不公平合同,对自身有利的条款写得比较明确,对自身不利的条款写得比较含糊。
另外,也有一些中介公司会千方百计避免购房者与业主见面,从中赚取差价;不让购房者到欲购房屋内观察,有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;不向购房者如实介绍出售房屋所处地段的规划情况等等。

风险三 

产权不清导致纠纷

交了定金,签了合同,突然“凭空”多出来一个人自称业主,要求加价或中断交易,相信很多二手房买家都有过类似遭遇。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,经常会出现因产权不清而导致的房产纠纷。
据了解,产权不清大致有以下几种可能:1.用于交易的房屋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;2.房屋权属存有争议;3.房屋为共有,出卖人未经共有权人同意;4.房屋已出租他人,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,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;5.房屋已抵押,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;6.已购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;7.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;8.交易房屋存有质量问题。
风险四

按揭不成定金难退

出于促成交易考虑,一些中介公司会对买家“打包票”,称可以贷到足额房款,说服买家签订协议。而事实上,银行对于二手房贷一直不够“宽容”,对购买2套以上住房贷款的限制、单价7000元以上高价房贷款额度的调整、各大银行收紧个人房贷的发放,并先后多次调整贷款利率,这些都会影响到对个人按揭的审核。另外,银行需要对所抵押的房产进行评估,评估价对贷款额度有着直接影响,特别是二手房评估受多方面影响,贷款总额很可能会低于本来的预期。
在签订合同之前,购房者应当充分考虑到自身的支付能力和银行信贷能力,如果中介公司承诺贷款的,应当要求其出具书面承诺或者作为付款担保人。否则,中介公司对你的口头承诺只能作为参考,只有确信贷款额在预算之内,才能签订买卖合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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